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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演艺星空
2008.4.4 星期五
被指非法获利600余万元
图文:何庆魁:那是我的合法收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图为:何庆魁
名人明星因代言惹出的风波,屡屡发生。前日,媒体曝出了著名小品编剧、赵本山老搭档何庆魁涉嫌虚假代言“万里大造林”,非法获利600万的消息。事情的来龙去脉到底怎么样?何庆魁对此有何反应?昨天,记者联系何庆魁,其手机一直关机。后来辗转找到何庆魁儿子何树成,在长达1个小时的通话中,他详细讲述了和高秀敏代言的经过。
疑问一:为什么代言“万里大造林”?
据媒体报道称,小品作者何庆魁一面信誓旦旦地表白:“我之所以参加这件事,不为别的,就是要为家乡父老做点事。”一面却从万里大造林公司收取林地销售利润和形象代言费高达600余万元。
何庆魁自述:我为陈相贵植树造林的精神感动,我是看见这个公司从小壮大的。他们2003年成立,2004年开始栽树。我对陈相贵比较了解,他经商20年,几年前,拿着全部家底到内蒙古沙漠植树造林,我认为他们是一个合法公司。
何树成补充:植树造林,造福人类。我父亲现在正在北京维权呢。我父亲是为了绿化祖国,才这么积极。陈相贵有没有罪与我们无关。
疑问二:何庆魁拒不退出600万?
据媒体报道称:除利润提成外,司法审计显示,何庆魁已经从万里大造林公司以借款和形象代言费的名义提取了500万元。“前不久,已经派人对其进行依法追缴,但何庆魁为了保住自身既得利益拒不退出。”内蒙古公安厅经侦总队副总队长乌日图表示。
何庆魁自述:所谓的形象代言费高达600余万元不准确,其实是500万,其中赞助了400万拍摄《圣水湖畔》,剩下100万是我和高秀敏做形象代言,纳税后的合法所得。高秀敏去世前半个月的2005年8月正式签订形象代言,后因高秀敏去世,2007年8月,我才续上代言。内蒙古警方办案人员在北京确实找过我,要我退钱,那是我的合法收入。
何树成补充:警方今年3月初来过我家,他们说来追缴这笔钱,那你拿出来条子啊,凭什么说我们拿了这个钱。我父亲也说了,如果有法律依据,我们就退还这笔款项。我父亲拍戏时只是象征性地从中拿的工资,工资也都是陈相贵给的。
疑问三:何庆魁和陈相贵是合作伙伴?
据媒体报道称:据专案组调查,犯罪嫌疑人陈相贵2003年在辽宁万里大造林有限公司以虚假广告宣传和非法经营手段非法吸纳社会公众资金时,何庆魁、高秀敏以“无形资产”入股,成为该公司合作伙伴。乌日图介绍,2003年11月30日,何庆魁、高秀敏与陈相贵签订了一份“合作开发百万公顷大造林工程”的《合同书》。合同约定:何庆魁、高秀敏以无形资产入股与甲方共同开发“百万公顷大造林工程”,参与甲方的生产经营活动,拥有甲方财务核算利润20%的所有权。
何庆魁自述:我和高秀敏在“万里大造林”没有股份,也不参与经营管理。但是,我们为广大买树的客户负有监督的责任。
何树成补充:这个事情给了我们很大的压力,它影响了我父亲的形象,我们没有做非法的事情,我们拿到的只是应该取得的生活费。像网上说我父亲从中牟取20%的利益,那是绝对没有的事,目前父亲已在北京请了律师介入。 (杜恩湖)